夜深人靜,孤單的你打開交友軟體,或是收到一則寫著「兼職、學生、可約」的曖昧簡訊。你心動了,想說只是「買春」解決生理需求,應該不會那麼衰吧?於是你到了約定地點,沒想到房門一開,衝進來的不是溫柔鄉,而是幾個刺龍刺鳳的大漢,拿著相機對你猛拍,大吼:「你敢動我老婆?拿 20 萬來和解,不然讓你身敗名裂!」 或者是,正如火如荼時,警察突然破門而入,將你們全部帶回警局。
那一刻,你的人生跑馬燈開始轉,你最想問的是:「性交易合法嗎?我會不會被關?會有前科嗎?家人會知道嗎?」更慘的是,如果你遇到的是仙人跳,對方獅子大開口要賠償金,你該給錢了事,還是走法律途徑?
台灣的性產業法律處於一個極度尷尬的「灰色地帶」。法律規定看似開放,實務執行卻極度嚴格,如果真的不幸陷入桃色風波,放寬心將帶你從法律條文看懂性交易合法嗎的真相,教你分辨社維法的行政罰與刑法的差別,以及如果不幸遇到仙人跳詐騙,如何進行蒐證、談判和解金,並透過正確的提告流程與法律諮詢推薦來全身而退。
台灣性交易合法嗎?看懂「性專區」的矛盾
「律師,大法官釋憲說性交易除罪化了啊,那為什麼還是不能?」很多人看新聞說「性交易除罪化」了,就以為現在買春沒事,所以就在各個縣市當中躍躍欲試,但性交易真的除罪化了嗎?答案是「原則合法,但地點不對就違法。」
1. 社會秩序維護法(社維法)第 80 條
依據現行社維法規定,性交易採取「專區制」,簡單來說就是應該要設立「性交易專區」,在這一定的可控範圍內,是可以透過合意交易的方式進行性交易,不會有觸犯任何法規風險的可能性。
在性專區內:性交易合法嗎?是的,娼嫖皆不罰。
在性專區外:性交易合法嗎?不行,娼嫖皆罰。
2. 現實是:全台灣沒有半個「性專區」
這就是最弔詭也最莫名其妙的地方,法律允許地方政府設立性專區,但沒有任何一個縣市長敢設立(怕影響房價、選票)。所以雖然法規的確有規範「在性交易專區內」是可以進行性交易的,但因為全台灣都沒有合法的性專區,所以在台灣任何地方進行買春,通通都是違反社維法的,警察抓到一律開罰。
3. 那真的忍不住去買春了,最後被抓到會怎麼樣?
萬一真的被警察臨檢抓到,後果是什麼?
違反社維法只是「行政處分」,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罰鍰(通常罰 1,500 ~ 6,000 元)。
合意的性交易不是刑法犯罪,所以也不會留下刑事前科
警方寄發裁處書時,通常會寄到戶籍地,如果你不想讓家人知道,在筆錄時務必詢問警方能否寄通訊地址,或當場繳納
最可怕的陷阱「仙人跳」?性交易的勒索與詐欺
比警察抓更可怕的,是遇到仙人跳,畢竟仙人跳就是一種精心設計的情色局,女生假裝要跟你性交易或約炮,等你們進了房間或脫了衣服,突然衝進來一名自稱「老公」或「哥哥」的男子,夥同其他人威脅你。
常見話術與手法
威脅提告:「你睡我未成年女兒/老婆,我要告你性侵/通姦!」
暴力恐嚇:亮刀、亮棍,限制你離開,逼你簽下高額本票或和解書。
身敗名裂: 「不給和解金,我就把你的裸照傳給你公司、老婆。」
如果真的遇到仙人跳怎麼辦?
遇到仙人跳的當下,請先確保自身生命安全,盡量不要與對方發生口角與肢體的衝突(但通常很難避免被扁啦),遵守以下的規則,可以很好的救自己一命:
保持冷靜,確保自身生命安全,並且避免肢體衝突,以免真的變成傷害罪。
離開現場後,請記得將 Line 對話截圖,證明是「合意性交易」或「約炮」,不是性侵。
如果對方開始恐嚇要錢,偷偷開啟手機錄音,錄下「拿 50 萬來就不告你」這種恐嚇取財的對話。
不要當場給錢/簽本票,如果被迫簽了本票,出來後立刻去警局報案,提告「恐嚇取財」、「妨害自由」與「詐欺」。
尋求法律協助,放寬心團隊可以幫你向警方說明這是仙人跳局,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,守住你的錢包。
性交易的絕對禁區!未成年與媒介性交易
雖然一般的買春只是違反社維法的行政罰,但有兩條紅線絕對不能踩,一旦踩了就是坐牢。
1. 對象是未成年(兒童及少年性剝削)
如果你約的對象未滿 18 歲,不管你有沒有付錢,也不管對方是不是騙你說「我滿 18 了」,只要發生性行為或拍攝私密照,你就觸犯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。將面臨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,且可能有公告姓名照片的風險;你說不知者無罪?法官會看對話紀錄和外觀。如果對方看起來就很小,你很難脫罪(當然如果你是真的知曉對方年紀尚小,且刻意為之之犯罪者,真的是非常不可取。)
2. 幫朋友介紹(媒介性交易)
「欸,我認識一個妹不錯,要不要介紹給你?」 就算你自己沒買春,只是幫朋友牽線、介紹、提供場地,甚至只是幫忙發文,你就觸犯了刑法第 231 條「圖利使人為性交或猥褻罪」將面臨比買春更重的刑責,將有可能面臨 5 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且是有刑事前科的,所以千萬別雞婆幫人介紹性交易。
所以買春要罰多少?社維法罰款與行政救濟?
如果你真的因為買春被警察抓了,不想讓家人知道,也不想繳冤枉錢,該怎麼做?
1. 筆錄怎麼做?
警察會問:「有沒有付錢?」、「有沒有性行為?」 如果證據確鑿,誠實配合通常能快速結束流程,拿到行政罰的裁處書;但如果你只是剛進房間,還沒開始,你可以主張「尚未著手」,社維法通常不罰未遂(部分情形除外,需視具體行為而定)。如果不確定怎麼回答,可以行使緘默權並要求找律師。
2. 罰款怎麼繳?
收到社維法裁處書後,可以到郵局或警局繳納。如果你覺得警察執法過當(例如釣魚執法、違法搜索),你可以在收到裁處書後,向地方法院簡易庭提出「聲明異議」,這就是法律途徑中的行政救濟;如果不確定異議狀怎麼寫,可以私訊放寬心團隊,我們將引用相關判例來爭取撤銷罰單。
性交易除了仙人跳以外,更多是詐騙?網路約炮詐騙?
現在更多的是連面都沒見到就被騙錢的「假援交」,通常的流程會是「妹子主動加你 Line,說兼職買春,要你先去超商買 3000 元遊戲點數當保證金。」 等你買了拍給他,他又說要「識別身分」再買 5 萬,最後還有「黑道大哥」打電話恐嚇你(尤其最常見會傳訊息說是「竹聯幫戰堂」等,相信竹聯幫也不堪其擾)相信我們,這 100% 是詐騙!
只要提到「遊戲點數」、「ATM 操作解除分期」、「保證金」,絕對是詐騙,那遇到的時候怎麼辦?不要買!不要拍!如果已經給了,立刻撥打 165 並報警,這時候不用擔心被罰社維法,因為根本沒有完成性交易,你只是單純的詐欺受害者;你需要做的是蒐證並進行提告流程,看能不能追回款項。
放寬心|常見問題
Q1:我被抓到性交易,良民證會有紀錄嗎?
不會!再次強調,違反社維法第 80 條的買春行為,屬於「行政罰」(跟闖紅燈罰單類似,只是金額較高),它不是刑法上的犯罪,所以不會記載在「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」上,你的雇主、未來的公司都不會查到這筆紀錄,除非你涉及未成年或媒介色情,才會有刑事前科。
Q2:遇到仙人跳,我已經簽了本票,不付錢會怎樣?
不用怕,去報警! 被脅迫簽下的本票,在法律上是可以主張撤銷的,請立刻報案(提告妨害自由與恐嚇)並且發存證信函(寫清楚是在被脅迫下簽署,聲明作廢)最後再提起「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」,只要你有報案紀錄證明是仙人跳,對方通常不敢拿那張本票去強制執行,因為那反而是他是恐嚇取財的鐵證。
Q3:性專區到底在哪裡?什麼時候會有?
目前沒有,未來也很難有。雖然法律授權設立性專區,但在台灣的社會氛圍與政治考量下,沒有縣市首長願意承擔「色情城市」的標籤,所以短期內,性交易合法與否,這個問題的答案依然是「法律說可以,現實說不行」。在性專區出現之前,任何形式的買春都要承擔被社維法開罰與遇到仙人跳的風險。
一時的衝動,可能換來無窮的麻煩。
放寬心,人都有七情六慾,但別讓慾望蒙蔽了理智。用法律知識保護自己,遠離仙人跳與法律紅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