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車在路上難免會有小擦撞,可以想像一下這個場景「你在切換車道時,感覺車身輕微震動了一下,你看後照鏡覺得沒事,或是對方騎士揮揮手說沒關係,於是你趕著上班就先離開了」,或者是你們雙方停下來看了看,對方說只是皮肉傷,你給了他一張名片,說「有事再聯絡」,然後各自離去。
過了兩天,你卻接到警察局的電話,通知你涉及「肇事逃逸」要你到案說明,當下你一定覺得冤枉:「我不知道撞到人啊!這樣也算肇事逃逸?」、「我有留電話給他耶,這哪算逃跑?」、「留電話算肇逃嗎?」
請注意!肇事逃逸在台灣法律中是非常重的罪名,特別是《刑法》第 185-4 條修正後,雖然對情節輕微者減輕其刑,但只要有人受傷你卻跑了,這就是肇事逃逸公訴罪,檢察官是非辦不可的。一旦成立,你不僅面臨牢獄之災,還會被吊銷駕照。這篇文章將是你的車禍法律救生圈。放寬心將帶你從法律條文徹底搞懂肇事逃逸定義,釐清無人受傷肇逃與有人受傷的差別,教你如何舉證不知情肇事逃逸來爭取不起訴,以及如果不幸被告,該如何透過肇事逃逸和解來爭取緩刑,並計算合理的賠償金與求償金額。
怎樣算肇事逃逸?什麼是肇事逃逸?「有人受傷」是關鍵
要分辨到底是不是肇逃,不是單純的說「我沒有撞到人啊」「單純撞到東西」而已,這麼簡單,首先我們要區分兩個層次,簡單來說就是到底你是撞壞東西?還是撞傷人?這決定了你是只有「行政罰」還是有「刑事責任」。
1. 無人受傷肇逃
最多人會好奇的就是,如果單純撞到東西算不算肇逃?很多在路邊停車的時候,不小心 A 到旁邊的機車,也沒有很嚴著的損傷,大多數人會覺得就算了,可是又會擔心這樣到底算不算肇逃。所以如果你只是在停車場A到別人的保險桿,或是撞掉別人的後照鏡,沒有人受傷,這時候如果你跑了,「不算刑法上的肇事逃逸犯罪」,但還是要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
法律後果: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 62 條,處新臺幣 1,000 ~ 3,000 元罰鍰,並吊扣駕照 1 ~ 3 個月,雖然無人受傷肇逃不會有刑事上的責任,但吊扣駕照對生活影響很大,且你仍需負民事賠償金責任。
2. 致人死傷肇逃
那如果不是單純撞到東西而已,而是因為車禍的發生有導致人受傷,更甚者導致人死殘的話,這是大家最怕的,也最不願意發生的,請謹記只要車禍當下有人受傷(哪怕只是擦破皮、瘀青)或死亡,而你「未經對方同意」或「未等警察到場」就離開,這就有可能構成了刑法第 185-4 條的肇事逃逸罪。
刑責:致人傷害而逃逸:處 6 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重傷而逃逸:處 1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。這其實是已經算很重的罪行了,所以如果發生車禍,放寬心團隊都建議還是要乖乖停下來,確認現場的狀況,不要因為一時的慌張而選擇逃離現場,若是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,可以盡快聯繫放寬心團隊,我們將提供最完整的協助,確保維護你的權益。
且肇事逃逸屬「非告訴乃論」(俗稱公訴罪)就算被害人後來原諒你、不想告你了,檢察官還是要繼續辦下去,不能私下撤告;所以不要認為可以透過祈求受害者原諒而僥倖逃過刑事的責任,無論受害者原諒與否,肇事逃逸就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。
那我有下車留電話這樣有不行嗎?留電話算肇逃嗎?
有留電話算肇逃嗎?很多人以為「我有留資料、我沒有要逃跑的意思」,法官就會判無罪,雖然有下車與對方當事人最接洽,但是在法律上的評價並不一定會因為「有留電話」這個舉動,而完全免除相關的刑事責任,除非確認下方事項的內容,才可以放心「留電話走人」
1. 法律義務:救護與處置
肇事逃逸的立法目的是為了「保護被害人生命安全」與「釐清肇事責任」,立法者不希望在發生車禍的當下,因為肇事者的逃逸而造成社會更大之不義,所以才會有「肇事者不得逃逸」的這條法規,那在法院實務見解中認為,駕駛人有義務留在現場採取「必要之救護措施」並「配合警察調查」,所以才會說如果你只是丟下一張名片或留個電話就走了,徒留對方倒在地上流血,這樣雖然你有留電話,但你「遺棄」了受傷的被害人,這依然可能構成肇事逃逸。
2. 什麼情況下留電話有用?
如果被害人傷勢極輕(例如皮肉傷、意識清醒),且「雙方確實有溝通」,雙方留了電話並且「同意」彼此離開,這時候留電話的行為才可以證明你「沒有逃逸的主觀犯意」同時最好有錄音或錄影蒐證;但為了保險起見,放寬心團隊還是建議,無論車禍嚴重與否,最好都一定要等警察來,這是最安全的法律途徑。
但我真的不知道我撞到人!不知情肇事逃逸的抗辯
「我看後照鏡沒看到人倒下啊!」、「我的車那麼大(聯結車/砂石車),根本沒感覺到擦撞。」不知情肇事逃逸是法庭上最常見的辯護理由,因為刑法只罰「故意」,如果你真的「不知道」發生車禍,就有可能可以不構成犯罪;簡單來說,要處罰肇事逃逸有很大一步的原因是因為「故意」逃逸這個行為,因為「故意」在法律評價中是「明知不得為之而為之」有點類似知法犯法的概念,那這種狀況下才需要去處罰行為者;如果真的不知情的話,因屬情有可原,才有可能不構成肇事逃逸。
但問題是法官為什麼要相信你?今天如果每一位肇事逃逸者都說我不知情,且法官就採信了,那保護受害著的權益將形同虛設,所以如果行為者是真的不知情,想要以此抗辯無肇事逃逸的犯意,就需要強而有力的證據,那該如何證明以及該如何蒐證,可以參考以下:
1. 行車紀錄器與監控畫面:這是最好的證據效力,畢竟「畫面會說話」不然所有的講出話都是口說無憑;如果影片顯示碰撞極其輕微,車身沒有明顯晃動,且你的車速沒有突然變化(沒有煞車、加速逃逸的跡象),這或許能佐證你當下真的沒發現;惟這部分其實非常難證明,在實務見解當中,通常不會肯認「完全不知情」的狀況。
2. 車損狀況:如果你的車連刮痕都沒有,或者刮痕在視線死角(如右後輪),這有助於主張不知情肇事逃逸,畢竟連個刮痕都沒有,實屬難以證明駕駛人會有感覺;但是除非你能確保原本車子一點刮痕、一點受損痕跡都沒有,不然只要有一點點痕跡,就很可能被認為是此次事故所造成。
3. 測謊與鑑定:在某些重大案件中,律師可能會聲請對駕駛進行測謊,或請專家鑑定碰撞聲響是否能傳入車內,如果你正面臨這種情況,強烈建議尋求律師協同進行,由律師幫你評估答辯策略;但現在實務當中已經非常少以測謊進行評斷了,但如果真的面臨到這樣的狀況,真的建議要尋求律師的協助。
那我被告肇逃了怎麼辦?肇事逃逸和解與緩刑?
在車禍事件發生後,如果你真的「不小心」跑了,現在收到了傳票該怎麼提告自救?或者說該怎麼「求情」?面對肇事逃逸,所有行為者的目標通常是爭取「緩起訴」或「緩刑」, 而達成這個目標最強而有力的條件,通常就是尋求肇事逃逸和解。
1. 為什麼一定要和解?
雖然肇事逃逸不能撤告,但法官在量刑時,非常看重「犯後態度」,如果你能說明是因為事件當下,內心恐慌而不知所措,非「惡意」逃逸,並且能跟被害人達成和解,同步賠償對方的損失(包含醫藥費、修車費、精神賠償),法官通常會認為你有悔意,且被害人也獲得補償,因此願意給予緩刑。
2. 車禍和解金怎麼談?
通常在肇事逃逸的案件中,行為者和受害者在討論和解金時,對方通常會獅子大開口,因為他知道你有刑事案底的壓力,那要如何在合理的範圍內賠償對方?
合理的求償金額:應包含具體的醫療單據、財損估價單,以及合理的精神賠償。
談判技巧:不要被對方的天價嚇到,如果真的條件過於不利,建議可以申請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;或是找尋專業律師陪同協助。
存證信函:如果對方避不見面,你可以寄發存證信函表明願意賠償的誠意,這在法庭上也是你「努力彌補」的證明,存證信函不是為了要恐嚇對方,而只是為了在未來訴訟時「證明」自己是非常有誠意想要與對方討論賠償和解。
3. 簽署和解書的重點
談好賠償金後,一定要簽署正式的和解書,和解書在未來權益維護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,所以不要隨便拿網路上的奇怪制式和解書來撰寫,也不要輕信網路上一些「非法律專業」人員的建議,車禍和解書是有其必要的條件以及撰寫模式,我們會建議委由放寬心團隊協助撰寫,不需要高昂的委任費,僅需要合理的價格,就可以擁有一份律師團隊撰寫的客製和解書,以最大程度貼合實際的狀況,及維護當事人原意。
那如果要自行撰寫的話,請謹記和解書內容必須包含:
雙方對於此次車禍案件達成共識,且行為者願意支付相當賠償金額,確保可以填補受害者之損害,受害者也願意原諒行為者,並且不追究後續的刑民事責任,並且賠償金額、支付方式、期限都需要撰寫清楚。
我被肇事逃逸了?我要如何提告?流程與證據保全
反過來說,如果你是被撞的那一方,對方跑了,你要怎麼提告才能討回公道?
Step 1:留在現場報警
千萬不要為一時的氣憤而選擇追車,此舉不僅很危險,更有可能導致後續的權益受損,我們會建議留在現場報警請救護車送醫,就算只是小傷,也千萬要去醫院驗傷,拿到「診斷證明書」。這張紙是證明對方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的關鍵,也是未來要求賠償金與精神賠償的依據。
Step 2:與警察確認車禍發生過程
通常到醫院包扎時,如果意識清醒警察就會陪同到醫院,在你治療完時與你確認發生過程,這時候僅需要詳實告知,切記不要因為氣憤,或是想要堆疊對方的責任而做不實陳述;那在之後警察會幫忙調閱路口監視器,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,請務必保留證據並提供給警方;如果路口沒監視器,你可以上網徵求後方車輛的行車畫面,或是查看附近店家的監視器。
Step 3:提出告訴
警方找到肇事車主後,會通知你去做筆錄,你可以直接提告「過失傷害罪」與「肇事逃逸」,期望可以「以刑逼民」透過這兩條刑事罪名,給對方壓力,迫使對方出來面對並支付賠償金額。
放寬心|常見問題
Q1:對方說「沒關係」我就走了,結果他反告我肇逃,怎麼辦?
這就是最典型的錯誤,如果你沒有錄音或錄影蒐證證明對方說過「沒關係」,到了法庭上就變成各說各話;如果你真的遇到了,請趕快找律師諮詢,請律師協助案件釐清,透過積極尋求肇事逃逸和解,展現誠意,向檢察官爭取不知情肇事逃逸或微罪不舉;倘若對方真的是惡意提告的話,也建議要委由律師協助進行攻防策略的規劃,避免陷於不義之中。
Q2:單純撞到東西算肇逃嗎?會被關嗎?
算肇逃,但並不會因此有刑事責任,無人受傷肇逃屬於行政罰,不會有有期徒刑,也不會有刑事前科,但你會面臨罰鍰 1,000 ~ 3,000 元、吊扣駕照 1 ~ 3 個月,以及民事賠償金。所以就算沒人受傷,撞到車也千萬別跑,留在現場報警處理才是上策。
Q3:我是車主,車子借朋友開,他肇逃了我會有事嗎?
這種事情真的很衰,信任朋友借給他,結果他遇到事情沒擔當還直接逃跑,身為車主真的是又氣又不知所措,但可以跟你說「朋友借車肇逃」的話,車主不會有刑事的責任,但是在民事中可能會需要連帶賠償。刑事的規範上肇事逃逸罰的是「駕駛人」,如果你能證明當下不是你開車(有不在場證明),你不會有肇事逃逸公訴罪的問題;但依據民法,車主對於借車給他人肇事,可能需負連帶賠償責任(除非你證明已盡選任監督之責),對方可以向你要求求償金額。
如果找不到駕駛人,罰單可能會開給車主,你需要舉證駕駛人身分來歸責。
發生車禍當下雖然驚慌,但「停下來」絕對比「跑掉」的代價小得多。
放寬心,面對車禍糾紛,冷靜處理是關鍵。用正確的法律途徑,將損害降到最低。